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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李某某案审理中起了关键的作用.
1.赵运恒和李在珂都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是公安出身,都是“认罪律师”,在这起耗费社会资源的离奇案件中,都出了名,都分了一杯羹,都收入可观,都是“胜利者”,都同样令人不齿!
2.赵运恒和李在珂都高度关注李某某案.
赵运恒早在案发初时,2月27日,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就知法犯法,指名道姓,疯狂攻击李某某、李双江、梦鸽等人,煽动媒体绑架司法审理,未审先判,于2月27日,以后多次抢在法院宣判之前,“宣判”李某某等四个未成年人和一个青年人为强奸犯.
李在珂起先并不认为李某某案是强奸案,他和律师所先接下大魏和小魏辩护律师的位置,再劝说梦鸽,力争当李某某辩护律师,他说有95%胜算的把握.
3.赵运恒早在2月27日就宣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他当原告杨女的代理律师最合适,但事出蹊跷,他于7月中旬半路“上船”,替换别的律师,“偶然”当上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律师.张家为何花重金聘请早已“宣判”儿子为强奸犯的“法官”当辩护律师,个中原因和过程费人猜测.这和赵运恒出身公安,有广泛的社会人脉有关,其中还可能有暗中交易,非法承诺等.
海淀区公检法2007年-2010年10月,三年办了40起青少年人强奸案,(其中16起涉及未成年人)李案前几个月,又已排到“李天四”,“李天五”强奸案.其中可能有多少起冤假错案?有多少青少年身陷囹圄,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有多少父母背负骂名,付出巨款,濒临破产!张家也是病急乱投医吧!
李某某案审理过程,李家换了几任律师,没有李在珂的份,加上李在珂认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上侮辱了李在珂的助手,就放言:现在让你笑,以后让你哭.可想而知.以后局势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4.庭审时,赵运恒罔顾事实,代替张某某和张家认罪,赔款从10万元涨到15万元,据说张家另一律师怀揣无罪辩护书,事先不知赵运恒要代替认罪.
李在珂怀揣无罪辩护书和罪轻辩护书,看到有人认罪,赶紧诱导大魏指证李某某打杨女,也代替大魏作罪轻辩护.一场严肃,本该质疑和辩护为主的庭审,恶作剧般演变成认罪和认赔表演!杨女的代理律师竟然当起“编外法”,颐指气使,这个要重判,那个可轻判,还真和法官合拍!
真理只有一个,事实只有一个,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不以事实为依据,坚持质疑和无罪辩护,为委托人力争最大的利益,却肆意攻击其他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这哪里还有律师的职业操守?这哪里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5.庭审后李在珂解释:李某某案是卖淫嫖娼转化为强奸,随着李某某一个巴掌落下,强奸案就定了.辩护律师既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又要有尊重现实,随机应变的本领,为委托人力争最大利益.这算是一种诡辩,令人想到挟私报复.公检法高层为防范冤假错案,多次下发司法解释,判断是否强奸案,要看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如果有暴力,是在何时,什么情况下发生的,跟量刑是否有关系;是否违反女方意愿,不能女方说了算,还要有旁证;还要考虑女方何时,什么情形下报案的.纵观李某某案全过程,就是卖淫嫖娼纠纷案.
赵运恒8月30日再次违法违规在媒体上歪曲事实,罔顾警方侦查审讯中,给嫌疑人带狗链罚走,连续三十多小时疲劳审讯,甚至连第六人李某作证时都遭到殴打这些非法手段,竟然说没有非法证据,再次“宣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其实赵运恒在海淀公安工作过,亲身参加过刑讯逼供,要在李某某案中排除非法证据,是轻车熟路,马到成功.在赵运恒看来,杨女和酒吧人员向未成年人兜售酒色没有错,错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张酒保和杨女半夜三更追着未成年人跑不是错,一切都是李某某等人的错,李双江和梦鸽要向杨女公开道歉才行.有网友说赵运恒是卧底,是双面律师,确实有道理!赵运恒更在9月13日“向李家律师们发出挑战”,再次违规违法在媒体上公开“轮了,上了”,“弟兄们,上”这些子虚乌有,道听途说,只言片语的污点证人的证言,攻击其他辩护律师依法为李某某等人做无罪辩护的正当和合法的权利.连第六人李某遭殴打作证,已当庭翻供的口供,也当作攻击其它辩护律师的借口.难怪网友说,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这样折腾,法院不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还真难!
6.法院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后,李在珂到看守所找大魏,看到李某某迷茫无助的眼光,还真“眼眶湿润”,留下一份同情心,后来还说:李某某等人可能真的无罪.赵运恒至今对造成四个未成年人和一个青年人三十多年刑期的案件不作任何反思,对批评他在李某某案中恶劣表现的人心还不满,肆意攻击.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随着中央高层对整治法制环境的高度重视,李某某案终将真相大白,人们对某些不良律师在李某某案中的恶劣表现,“审判”还将继续,法理的和道德的!
给赵运恒买脸谱
大名赵运恒,指望好运久,为人太诡异,首鼠两端瞅.
李某案发初,二月还有余,杨女报强奸,述情多谬误.
过程更繁复,立案须有据,况涉未成年,隐私要保护.
赵某为讼师,法律最清楚,奈何欲难填,抛头把脸露.
三人能成虎,跳梁需小丑,网上发博文,吸引众眼球.
指名骂李少,道姓诼父母,证据何所有?子虚又空无.
搔首弄眉头,低头舞袖口,顿生一计谋,先判十年徒.
媒体浪炒作,仇官也仇富,鹬蚌苟相争,渔翁有利图.
张家换律师,滥竽可充数,台上演变脸,台下练功夫.
海淀公安驻,刑讯逼供熟,翻云能说有,复雨就说无.
轻车先认罪,熟路把钱付,法庭审什么?不判犯人怒!
可怜五被告,自认本无辜,铄金有众口,冤屈无处诉!
赵运恒在2013年2月27日,7月10日至少两次"宣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赵运恒是半路上船,7月中旬替换别的律师,才当上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律师.张家为何重金聘请早已“宣判”儿子为强奸犯的法官当辩护律师,只有天知地知.赵运恒曾在海淀公安工作过,亲身参加和经历过刑讯逼供,赵说,只要通过刑讯逼供,公安需要什么口供都能得到.据说赵运恒是李某某案中唯一没有受到北京律协处分的律师.怪!
陈敢当
20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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